【编者按】 *ST盐湖:关于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醒性通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部成员包管信息表露的内容真实、正确、完备,没有虚伪纪录、误导性报告或庞大漏掉。
2019 年 9 月 30 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或
“法院”)裁定受理青海盐湖产业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分”)停业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产业股分有限公司整理组担当公司
治理人(内容详见 2019 年 9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表露的《青海盐
湖产业股分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承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通告》,通告编号:2019-061)。公司现就股票停复牌事件通告以下:
1、停牌事由及停复牌摆设
盐湖股分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集会将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 9:30 接纳收集会
议方法召开。本次债权人集会将由债权人对《青海盐湖产业股分有限公司重整筹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筹划(草案)》”)举行表决,该草案的重要内容为出资人权益调解方案、债权分类方案、债权调解与受偿方案、谋划方案、重整筹划实行、重整筹划实行的监视等。
盐湖股分重整案出资人组集会将于 2020年1月17日 14:30 接纳现场集会与
收集集会相联合的方法召开。本次出资人组集会将由出资人对《青海盐湖产业股分有限公司公司重整筹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解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解方案》”)举行表决,该方案重要内容为出资人权益调解的须要性、调解的范畴、调解的内容、调解方案实行后的预期结果等。
凭据《深圳证券生意业务所股票上市规矩(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矩》”)第 12.1 条及《深圳证券生意业务所上市公司信息表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营业》第一条、第五条、第十条的划定,因为公司及治理人正在筹办盐湖股分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集会及出资人组集会,大概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为保护投资者正当权益,幸免造成公司股价非常颠簸,经向深圳证券生意业务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 1 个生意业务日,在《重整筹划(草案)》
经债权人集会表决、《出资人权益调解方案》经出资人组集会表决并由公司表露本次债权人集会和出资人组集会召开环境的通告后,公司治理人将按划定向深圳证券生意业务所申请复牌。
2、风险提醒
(一)公司股票存在停息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一连两个管帐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 2019 年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继承为负值,凭据《股票上市规矩》第 14.1.1 条的划定,公司股票将面对停息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停止上市的风险
1. 假如公司股票被停息上市,且停息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20 年度)陈诉
表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凭据《股票上市规矩》第 14.4.1 条第(一)至(五)项的划定,公司股票将面对被停止上市的风险:
(1)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2)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业务收进低于 1000 万元;
(4)被管帐师事件所出具保存定见、没法表现定见、否认定见的审计陈诉;
(5)未能在法按期限内表露 2020 年年度陈诉。
2.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进重整步伐,假如公司顺遂完成重整,将有助于改进
公司资产欠债布局。若重整掉败,公司将存在被西宁中院宣布停业的风险。假如公司被宣布停业,凭据《股票上市规矩》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划定,
公司股票将面对被停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 2019 年度事迹存在年夜额吃亏的风险
经公司财政部开端测算,公司 2019 年度事迹估计吃亏在 432 亿元至 472 亿
元(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表露的《青海盐湖产业股分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事迹预报》,通告编号:2020-011)。
现在公司治理人已周全启动债权申报与检察、资产评估、产业观察等事情。公司将依法共同法院及治理人展开相干重整事情,积极做好一样平常运营治理事情,保障出产谋划稳固,并将严酷根据划定推行响应信息表露任务。
鉴于重整事项存在庞大不肯定性,公司同时提示宽大投资者:公司公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表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登载的通告为准。敬请宽大投资者存眷公司通告信息,慎重决议,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通告
青海盐湖产业股分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