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强监管重拳出击,银行大案进入集中治理期。频频爆发的银行风险,让银行的内控制度面临严峻考验。
1月27日,银监会通报了邮储银行票据违规案件处理结果:因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涉案票面金额达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包括邮储银行在内的12家银行,被共计罚款2.95亿元,40余名责任人受到处罚。
巨大的涉案金额、“天价”罚款背后,隐藏在深处的是银行员工道德风险。在银监会通报中,案件被定性为“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重大案件”。此前,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监管也进行了类似定性。而在更早之前,银行员工私售理财、勾结外部人员骗贷的案例,也屡禁不止。
是什么诱发了银行员工内外勾结酿成大案?道德风险或是银行内控“失守”的深层次诱因。近期通报的几起大案中,监管都无一例外的指出涉案银行内控失效的问题。“无论是道德风险,还是操作风险,首先是规则有漏洞,或者有章不循,才会让人有机可乘。”业内人士说,在银行系统,容易产生风险的业务环节,只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形成互相制约,并辅以“严刑峻法”,很多人为认为风险都能得到有效控制。
银行道德风险频发
银行员工与外部人员勾结,非法套取资金、骗贷形成的道德风险,是监管年初以来公布的几起大案的共性。
根据银监会1月27日披露,2016年12月末,邮储银行甘肃分行对武威文昌路支行核查发现,吉林蛟河农商行购买该支行理财的资金被挪用,涉案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办理套取票据资金,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导致12家银行被牵连,共计40余人受到处罚。
“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关键是还挪用资金,金额这么大,这是典型的道德风险。”西部某银行一位高层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从业务审核到资金挪用,中间要经过很多环节,印章使用、账户交易等不同环节均有不同岗位、人员监督,如果未经安排,对内部流程不熟,是不可能完成的,这属于有系统的作案。
“构不构成道德风险,首先要看有没有个人私利在里面。”华南某股份制银行一位中高层人士说,道德风险虽无统一界定,但仍有几个判断标准:事先对虚假、欺诈等情形是否知情,是否利用职权提供方便甚至违规办理,是否从中获利。如果存在这些情形,肯定属于道德风险。若事先不知情,亦未借机获利,则属于未尽职、失察的操作风险。
按照这些标准判断,邮储银行上述案件显然属于道德风险。监管通报显示,这起涉案票据金额达79亿元案件,被银监会定性为“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存在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等多种情形,涉案支行原行长不仅终身禁止从业,而且被移送司法。涉及该案的相关机构有一些员工违规参与票据中介或资金掮客的交易,个别人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与不法分子串通作案,谋取私利。
银行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酿成大案,邮储银行并非个案。商业银行最近几年暴露的重大风险事件,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隐患,都是诱发因素。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放贷案,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类似情况。
根据银监会通报,涉案金额超百亿元、共计罚没7.22亿元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银监会也做了“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的定性。
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高达775亿元的违规放贷案,虽然没有使用类似上述定性,但监管明确界定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及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问题。
相对于上述几起案件,案情披露较为完整的农业银行“票据变报纸”大案中,内部人员在风险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体现得更为直接。
司法调查材料显示,2015年3月,重庆票据中介王波与农行北京分行人员结识后,利用多家“过桥行”与农行北京分行开展票据买入返售。2015年5月,王波与农行人员共谋挪用票据二次贴现,农行北京分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入库的银行承兑汇票提前出库,交由王波使用,最终终于引发大案。
最近,徐州银监分局公布一起案件处罚,农行徐州分行被罚款30万元,原因是对重点关注人员的异常行为监督不力,导致员工挪用客户资金。虽然监管并未披露案件详情,但从处罚案由来看,这是一起典型的道德风险。而在最近几年发生的案件,以及监管处罚案例中,类似情况已经屡见不鲜。
在天津银监局1月31日开出的行政处罚中,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被处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未对贴现资金划付和使用情况严格管理,导致贴现资金直接回流出票人账户。
“不能说银行的风险都与员工道德风险有关,但道德风险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风险因素。”某上市银行人士说,员工熟悉银行内部业务标准、流程,以及存在的疏漏,没有内部员工参与,一些重大风险案件,单靠外部人员不可能完成。
游离于体系外的暗道
与单纯的市场、操作风险不同,由于游离于业务体系和业务流程之外,道德风险更加难以防范。
“产生道德风险的业务,很多都在管理和业务流程体系之外,银行的业务体系根本就不知道。”上述某西部银行高层说,按照正常的流程监督检查,隐藏的问题根本就查不出来,这也是道德隐患容易引发重大风险的原因所在。
员工道德风险的隐蔽性,为已经屡见不鲜的理财“飞单”所证实。2016年,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发生原行长张颖等人骗取客户理财资金案件,金额达到16.5亿元,事后排查发现,在此过程中,张颖使用了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理财到期无法兑付,张颖等人的行为才败露。
类似案例屡见不鲜。银监会2017年初公布的一份处罚决定显示,某股份行天津一家支行多名员工,因私自销售非该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的产品,被终身禁止从业一年到终身禁止从业。而2012年爆发的首个理财 “飞单”事件,也是由银行员工未经许可销售私募产品所引发。直到投资者维权,该行违规销售理财的行为才得以暴露。
一些外部人员、企业骗贷成功,也有银行“内鬼”的协助、合谋。根据媒体报道,某国有大行四川一家支行的经理王某,不仅伙同企业法定代表人编造虚假资料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小企业票据质押贷款,还以职务之便盗用他人工号和密码进行审查、审批,通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骗贷,合计金额近9000万元。
上述华南某股份行人士也认为,支行作为基层网点,没有大额资金划拨、发行理财产品的权限,必须经过分行甚至总行审核。从涉案金额来看,邮储银行爆发风险的票据、理财业务,必须经过分行甚至总行审批,如果非法套取票据贴现资金在前,不可能通过审核,且套取贴现资金还会提前暴露。因此,涉案人员极有可能利用了外部通道,总、分行事先并不知情。
“内部人员熟悉银行业务流程和漏洞所在,知道怎么利用这些漏洞,又有职务之便,作案手法一般都很隐蔽。道德风险也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全行的事。”上述某西部银行高层说,不能只靠业务体系内防范道德风险。为了全面防范员工道德风险,该行每个季度都会按总行、分行、支行的顺序,对所有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进行排查。
内控失守
道德风险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内控漏洞的出现。银监会最新通报的几起大案,都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
上述华南股份行人士分析,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的案件,可能是套取的票据资金被挪用后,出现了很大的窟窿无法补上,于是铤而走险,利用自身工作之便,私刻公章、伪造合同,以分行名义发行同业理财,发生了第二次挪用。
根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票面金额达79亿元的业务,分行无权办理,发行同业理财时,涉及流程很多,要取得分行、总行的审批、授权,购买方也要进行尽职调查,事后还要对资金、账户等进行监控,只要其中一个流程尽职尽责,资金就不会被挪用,甚至根本不可能完成理财的发行。
业内人士称,案件在核查时被发现,说明贴现应该经过了业务流程,如果资金使用监督严格,一旦发生异动,很快就会被发觉。但包括后来的发行理财产品,相关银行在所有环节都未能发现问题,暴露出严重的内控漏洞。
更为严重的则可能是违规操作。上述华南股份行人士说,上述情况的出现,也是票据市场以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以票据发行同业理财,通常只需列出资金用途、基础资产清单。主要的风控措施,就是要求发行方或第三方出具保函,甚至可能连保函也不需要。
“明明知道不能买,偏偏还要去买,” 上述华南股份行人士说,邮储银行的案件,不仅是该行内控存在疏漏,理财购买方也明显违规操作,银行提供担保是违反规定的行为;而表面上的购买方,可能只是通道,各个环节的内控都有可能失守了。
银监会也指出,邮储银行案件中相关银行内控管理缺失,案发机构岗位制约机制失衡,印章、合同、账户、营业场所等管理混乱,大额异常交易监测失效;严重违规经营,涉案机构“肆意妄为”,不具非标理财投资资质,并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违规签订回购条款、“倒打款”甚至“不见票”“不背书”开展票据交易,项目投前调查不尽职、投后检查不到位。
再看购买其理财产品的蛟河农商行,根本不具备如此大额投资的实力。数据显示,截至2017 年9 月底,蛟河农商行总资产仅为141亿元,负债133亿元,贷款余额35.3亿元。在2016 年底,总资产也只有160亿元。
近期遭到银监会处罚的其他几起案件,也存在内控失效。银监会明确表示,横跨河南、陕西两省的“假黄金”骗贷案,贷款“三查”形同虚设,贷前调查不尽职、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对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放贷,银监会也给出了内控严重失效、合规意识淡薄的定性。
“那么多黄金抵押贷款,一开始就该在真实性上引起重视。”上述某西部银行高层说,尽管黄金质押融资是成熟业务,骗贷企业造假技术比较先进,也不便进行破坏性试验,但此事不合理之处很多:第一,只要调查其产量便可得知其真伪;第二,如果需要资金,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交割实物便可获得更多现金流;第三,企业使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名义,只要一经查询真伪立知。
银行同业业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各地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多有涉及。天津、厦门银监局近期公布的处罚决定显示,由于在同业投资中,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或未对融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合理性严格审查、有效监控资金用途 ,多名个人和银行受到监管警告、罚款的处罚。
在天津银监局1月31日开出的行政处罚中,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同业投资业务未对融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未有效监控资金用途,亦属银行内控失效。
福建银监局2月9日公布了四起处罚决定,对林宪、林宜健、赖添华、刘金球等四人,分别作出警告、罚款2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处罚,处罚原因皆为对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同业投资业务存在重大内控缺陷负有直接责任。刘金球的处罚决定还特意提到,由于其在内控缺陷方面的责任,导致上述同业投资大额资金到期无法收回。
制约失衡
已有业务规则却不遵守,有合规要求却疏于执行,这或许是银行大案暴露出的深层次内控问题。
“无论是道德风险,还是操作风险,首先是规则有漏洞,或者有章不循,才会让人有机可乘。”上述某华南股份行人士说,对于容易产生风险的业务环节,必须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激励机制与惩罚制度的平衡,业务岗位要互相制约。但在操作中,银行很多很好的制度,却未能得到较好的遵守。
“各个银行的业务,贷前调查、贷中管理,都有一套自己的标准,只有符合准入的才能做。”华东地区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说,从贷前的企业经营、负债、现金流、偿债来源,到贷中的资金、账户监控、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舆论监测,各家银行都形成了成熟的风控模式。人为因素导致风险发生,很大程度上就是没有严格遵守业务规则。
这些问题在监管通报的几起大案中,均有不同程度体现。银监会称,邮储银行案件的案发机构岗位制约机制失衡,而假黄金骗贷案的部分机构,业务办理有章不循、违规操作,部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审批,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相关机构业务开展盲目激进,过度追求业务规模和速度;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在内控失效的情况下,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过度追求业绩考核在总行的排名。
“管理上有漏洞,或者无法、难以防范的人为风险,就要在考核上进行要求,并加以防范,才会起到作用。”上述华南股份行人士说,只要严格遵守业务规则,管理辅以“严刑峻法”,很多人为风险都能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