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会坐牢吗?”、“律师,银行起诉我以后会怎么样?”、“律师,我我现在没钱还钱,我应该怎么办”这些话语都是办理信用卡案件中律师经常听到的,那么如果信用卡逾期不还,会有什么后果呢?
一、信用卡逾期的经济代价
若信用卡逾期不还,持卡人就要付出经济代价。具体而言,逾期不还款将会产生以下经济代价:
1.利息:利息的计算比较严苛和复杂,起算时间溯及到消费入账日,并且一般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非常不划算。计算公式为:利息=日利率*记息基准*计息天数。举例来说,当月1日消费5000元,如果在银行规定的免息期还未还上,则每天需付利息为5000*0.0005=2.5元。
2.违约金:根据2017年01月0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卡机构可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持卡人一旦出现逾期未还款行为,发卡机构有权参照约定计收违约金,一般为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如持卡人这个月的信用卡账单金额为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持卡人只还了200元,那么这期将产生(1000-200)*5%=40元的违约金。值得提醒的是:最低还款额= 全额计算部分 + (本期账单余额–全额计算部分)* 10%,其中全额计算部分为:上期未还最低还款额部分+本期消费超限部分+本期费用总额+本期利息总额+本期预借现金总额+本期分期付款分摊总额。拖欠的时间越长这个计算的基数就会越大。
3.形成信用污点:一般而言,银行按“连三累六”规则来上报征信报告,即客户一旦出现“连续三个月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中国人民银行就会将其归为问题客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上记录“信用不良”,客户今后购房买车将“钱”途未卜。
二、信用卡逾期的法律责任
(一)经催收后持卡人依然逾期不还的,持卡人将承担对欠款本息、年费、违约金等全额赔付的责任。而且在执行阶段仍然逾期不还的,法院会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具体措施如下:
1.财产处置: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对被告的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银行帐户,查封住宅。
2.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个人,法院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涉嫌犯罪的,将由法院将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参见《刑法》第313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最低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上载失信人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高铁座位,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限制失信人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非经营必需车辆、对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进行严格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的,参照《刑法》第196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为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判断恶意透支要注意以下几点:
1.持卡人为合法的持卡人。如果是盗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则构成盗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而不构成恶意透支行为。
2.持卡人是故意不还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透支人在透支前已明确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归还,但仍持卡消费或提现的行为。或者是有能力偿还的但在消费或提现后根本不想还的行为。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不愿意行为。对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推定过程中一定要区别这种行为是主观上的恶意不归还,还是因为有合理的客观因素导致行为人不能归还的。这是区分恶意透支与善意透支的关键。
3.恶意透支包括超过规定透支额度的透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以及经过催收仍然不还款三种情况。其中透支额度是指各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可使用的个人信用担保短期贷款数额。对于透支的持卡人各发卡银行可以根据还款期限进行催收,如果持卡人未经银行催收而自动归还的或者催收后及时归还的,不以犯罪处理。
信用卡,作为一种信用证明,为持卡人提供便利和应急之需,成为人们提高生活品质的助力工具,它虽然方便快捷,但要合法合理使用,千万不能“想刷就刷,滥刷滥用,想多久还就多久还,还不了就玩失踪”,更不要抱有恶意透支的想法,最终换来的只会是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