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2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1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18日以文本或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贷款4,0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10,000万元,租赁期限三年,并由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敞口授信12,0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2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第四十七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扬子农商行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贷款4,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星”)与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鹏国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10,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旭飞”)向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12,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京华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重庆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并由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703282964N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2898号A区
法定代表人:陈大城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车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汽车空调装配;五金加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五金、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与公司关系:申龙客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5652966037
住所:扬中市油坊镇新材料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左振聪
注册资本:39,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培育、切割、加工、销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硅材料、玻璃制品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金属结构件、数控机床及配件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江苏吉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名称: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897495632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立鹏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平板显示产业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提供平板显示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纸制品。
与公司关系:郑州旭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20474344A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90号10幢
法定代表人:王建强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墨片、偏光片、五金及配件加工与销售、纸制品销售;胶粘制品、线材、包装制品、光电产品、胶带、塑料制品、粘胶类产品、绝缘材料、光电膜材、离型纸、硅胶片的加工、销售;光电组合产品的生产、代理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京华腾100%股权,因此重庆京华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上述四家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被担保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申龙客车的总资产665,184.22万元,总负债516,331.39万元,净资产148,852.82万元,资产负债率77.62%。2017年1-12月申龙客车营业收入441,353.34万元,净利润31,491.1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申龙客车的总资产841,876.93万元,总负债542,110.42万元,净资产299,766.51万元,资产负债率64.39%。2018年1-6月申龙客车营业收入105,407.95万元,净利润10,913.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公司:江苏吉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苏吉星的总资产74,597.78万元,总负债20,754.32万元,净资产53,843.46万元,资产负债率27.82%。2017年1-12月江苏吉星营业收入74,314.57万元,净利润10,792.5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江苏吉星的总资产62,341.90万元,总负债5,532.68万元,净资产56,809.22万元,资产负债率8.87%。2018年1-6月江苏吉星营业收入29,290.24万元,净利润2,965.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被担保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郑州旭飞的总资产438,980.37万元,总负债232,540.70万元,净资产206,439.67万元,资产负债率52.97%。2017年1-12月郑州旭飞营业收入165,232.52万元,净利润17,058.2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郑州旭飞的总资产504,112.42万元,总负债291,676.73万元,净资产212,435.68万元,资产负债率57.86%。2018年1-6月郑州旭飞营业收入72,414.51万元,净利润3,85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重庆京华腾的总资产6,333.76万元,总负债4,261.74万元,净资2,072.02万元,资产负债率67.29%。2017年1-12月重庆京华腾营业收入11,241.23万元,利润总额1,063.51万元,净利润783.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重庆京华腾的总资产6,661.86万元,总负债4,407.32万元,净资产2,254.54万元,资产负债率66.16%。2018年1-6月重庆京华腾营业收入4,383.12万元,净利润182.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
1、上海申龙向扬子农商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银行贷款4,000万元;
2、江苏吉星与安鹏国际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10,000万元;
3、郑州旭飞向广发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的银行敞口授信12,000万元;
4、重庆京华腾向光大重庆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申龙客车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实施主体,肩负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重任;江苏吉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产品为蓝宝石材料,是公司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子公司。郑州旭飞是公司玻璃基板业务的重要运营主体之一,承载着公司第5代玻璃基板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重庆京华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光学产品研发、光电组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是公司光学膜片与光电胶带的生产、销售主体之一。
董事会为了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子公司综合实力,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龙客车、江苏吉星、郑州旭飞和重庆京华腾的上述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及银行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21,9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1,97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5,516.1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涉诉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