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脱口秀演员池子(本名王越池)通过微博发布长文称,在处理与笑果文化的合约纠纷时收到来自对方的案件材料,里面包含本人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
池子通过律师函指出,笑果文化涉嫌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查看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目前自己已向公安局报案,且向银保监会等政府监管机关投诉,要求相关方进行赔偿并公开道歉。
而这个案例并不是个案,我们通过大量的检索信息发现,不光中信银行,其他银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特别是目前备受大家关注的信用卡行业出现的问题,那样就不是简单的泄露个人隐私的个案了,大批量的信用卡个人隐私信息被银行信用卡中心委托给所谓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而截至到目前我们对于这些第三方催收公司的企业信息、是否具备合法的催缴资质,在第三方催收公司实施催收的时候银行信用卡中心是否起到一个监管的作用,这些第三方催收公司是否具备对于委托的信用卡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障的能力,这一些截至到目前我们仍然处于一个“不清不楚”的地步,甚至可以说我们对于这些银行信用卡中心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是一无所知。
而根据这几年我们对于银行信用卡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的行为监督来看,这些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催收人员在催收的过程中多次触犯我国的法律条款,甚至还多次威胁恐吓信用卡用户,而这些行为虽然被记录在案,但是对于仅次于对于这些催收公司的行为可以定性为是非法行为,但是这些催收人员到底是哪家催收公司,到底是涉黑的黑社会催收组织,还是合法的催收公司,这一切都无法下定论。
因为我们深深的相信,如果是一个合法的催收公司,就不会出现这种“软暴力”催收行为的出现,但是信用卡用户却频繁的遭受到银行信用卡中心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的软暴力催收,致使我们无法相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对于信用卡用户个人隐私安全保障的能力。
甚至,很多信用卡用户在遭受到信用卡中心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的同时,其非第三方紧急联系人以外的亲属好友,甚至信用卡用户手机上的通讯录均遭到其委外第三方催收机构的骚扰,而这种行为在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环境虽然频发,但是银行作为一个合规的金融机构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就不得不怀疑我们的信息是否安全这样的一个问题。
所以,我们认为。池子和中信银行的案件恰恰是一个新的开始,而这个开始势必是一个非常坚决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的一个新的“战役”,因为银行作为合法的金融机构如果频繁的出现类似于池子的案例的话,那么足以证明信用卡用户的信息安全是受不到银行的安全保障的。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作为一个合法的金融机构出现泄漏个人隐私的案例的话,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不能是简简单单的罚款而已,而是要利用我国的法律条款上的规定给予重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而不是仅仅交了罚款就简单了事。
知名媒体人徐亮认为:对于中国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保护现在已经迫在眉睫了,因为现在泄露个人隐私的主体还在不断的加大,从酒店到金融再到现在我们看到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的个人信息隐私疏于保护的行为,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在不断的遭受到各种各样的威胁。
现在最可怕的信息泄露源头就是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他们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干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小额贷款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这种方式虽然给大家提供了便利,但是确实也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极大的伤害,因为在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内,我们看到个人隐私被他们当成资产和第三方催收公司随意的交易,而这些第三方催收公司到底是涉黑组织还是一些其他的行为组织我们至今也无法断定其存在的合法性,而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委托关系让我们严重的怀疑是他们利用这些“委托关系”的理由,实际上他们进行的个人隐私的买卖交易关系,所谓的资产管理和催收公司只是他们拿来当一个合法的外衣,而真正的是他们在利用这种合法的外衣从事着个人隐私信息非法交易的犯罪行为。
所以,我们要做到一个真正的监督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的作用,督促其尽快改善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环境,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中国公民的个人隐私安全,而不是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恶意阻止或者威胁我们的监督行为,因为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督那是让其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于客户。
主要的是,截至到目前我们发现,不仅仅是银行信用卡中心在逃避中国公民的监督,还有一些所谓的仲裁机构、P2P理财平台、小贷公司、消费金融,还有一些所谓的金融监管部门也是一直在逃避中国公民的监督,这样下去,中国公民如果保障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依然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而我们觉得这些金融机构逃避中国公民的监督那就是肯定其在经营的过程中触犯了我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