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愉快!小编从共享会计师“悬赏提问”栏目挑选了4个比较实用的问答,分享给大家。
217.我们是施工方,请问合同中已经扣除但是没有开票的质保金怎么做帐啊?
郑彩云会计师回答道:
1)施工企业给房地产企业开发票并收到房地产企业工程款,但扣了质保金。
借:应收账款——工程质保金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质保期内,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出现了项目质量问题,房地产企业扣留了施工企业的质保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工程质保金 。
218.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是一个点,怎么我在开票系统里只能开3%的,开不了1%的发票,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呢?有什么处理办法呢?
刘炳颖会计师回答道:
你应该没有升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升级后的版本是V2.3.10.200228,应该3月前完成升级。目前只能打开票软件的热线电话。
刘玢会计师回答道:
你好,主表填3%,有个减免税附表填2%,两张表相抵正好以1%的税率缴税。
219. 请教各位,我客户有部分货物要退货,但发票已经全部开出,已认证了,退货这部分要开红字发票,需要对方先开出红字申请单吗?
刘炳颖会计师回答道:
1)增值税发票退回且对方已认证,可以开具红字再重新开具正确的。
2)如果发票已经认证抵扣了,购货方先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里先赶制“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后,销售方才能根据信息表编号来开具红字发票。
3)操作步骤:
(1)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
(2)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或未抵扣----确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用表----输入销售方名称、税号、货物名称----打印;
(3)打印完成后选择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等信息表编号出现后,再根据这个信息表编号,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220.我公司在去年支付了一笔28万的咨询费,现在税局对此有疑问,要求我们公司提供资料,我已经提供了咨询合同、银行付款的回单和相应的发票,可税局说还要其他的证据,那请问下,我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
刘小艳会计师回答道:
咨询的记录,相关的报告,咨询的具体内容,反正真实的,有什么提供什么,能证明事情的真实性的文件。
王业玲会计师回答道:
培训计划审批文件、培训通知、培训费预算单和结算单、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酒店出具的发票及费用明细等,建议具体的和税局在沟通一下看看吧。
小编:仅仅合同、银行账单和发票仍然不能排除作假嫌疑,税局只是想要确保咨询业务的真实性。上面两位会计师所说的佐证材料中,会议签到表、咨询报告、咨询人员的差旅费证明是非常重要的佐证材料,如果再加上咨询服务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和咨询师的信息,基本可以确保咨询项目的真实性了。当然最后还是要以税局的认定要求为准,如果有意为难的话,可以投诉。
以上会计师专家意见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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