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收到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通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A股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将原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7,8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1.05%)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A股股票90,185,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3%;其中累计质押股数为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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