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私信网警,称自己遇到了麻烦,个人信息被别人发到了网上,常有不怀好意者打来电话,现已不堪其扰,只能求助网警。对此,网警准备结合近日出台并将于6月1日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给网民朋友解疑。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数量呈大幅增长的趋势,每个人的信息安全都受到严重的威胁,涉案个人信息的数量可以达到数百万甚至更多。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将威胁公民的财产甚至生命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成为诈骗、盗抢、敲诈勒索、绑架等严重犯罪的帮凶。但是,面对个人信息被泄露,普通民众该怎么办呢?
一、如果对方在网上散布你的个人真实信息,侵犯了您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将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如果对方有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据此条规定,您可以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公安机关对他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3)刑事责任。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在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个条款颁布了司法解释,仔细厘清了侵犯公民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惩处力度,更明确定义了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扩大了个人信息的内涵,从姓名到电话,从住址到行踪,这些都成为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此,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也属于“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对于“情节严重”,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十项认定标准。
据此次司法解释,您若发现信息泄露的源头,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这类事件中如何取证
取证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置十分重要,您一定要保存与对方在网上的聊天信息,如QQ聊天记录、音视频文件、邮件等,如果对方在网络上发布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截图保存,一定要多保存相关截图,但是由于截图通过技术手段被更改的可能性很大,最好还要配合其他证据一同使用,比如与对方的谈话录音,证明对方曾经说过要在网上散布你的个人信息。
同时,如果对方威胁或真的在各类应用软件、游戏中散布你的个人信息,您还可以向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举报,如果应用软件或游戏工作人员能给您作证,证明对方确实在在相关应用中散布了你的个人信息,对你举证将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