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玉凡 刘鑫 通讯员 孙仁强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顺线摸排,成功将以“低首付”“零首付”购车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徐某(35岁,日照人)、宋某(36岁,即墨人)抓获,破获多起诈骗案件。
天降喜讯:
帮忙“低首付购车”?宰你没商量!
2017年3月,一名男青年来到即墨公安分局通济派出所报案,称买车时被人诈骗。小伙自称姓于(时年28岁,平度人),在即墨打工的他一直想买一辆轿车,可连几万元的首付都掏不出。2016年4月,小于通过微信搜到一个“低首付购车”的广告,联系这家公司后,业务员得知小于没有多少钱,还是承诺可以帮他低首付购车,双方签订了合同,公司帮小于到某车行购买一辆价值10多万元的轿车。
业务员帮他支了一招:办理信用卡。小于办卡后透支52600元当首付,又在银行办理了79000元的汽车贷款。车辆挂上牌照后,以小于的名字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书。小于心想终于能开上自己的车了,没想到对方却提出,合同上写明,小于还要另外支付一笔80000元的费用(包括缴纳挂牌,购置手续、抵押认证、续保押金等费用),才能开走车。
小于一下傻眼了:自己要分36个月偿还79000元汽车贷款,还要还52600元透支信用卡的账单,80000元现金根本拿不出来,自己还开不到车。小于仔细一想,这哪里是低首付购车?他多次致电带他购车的业务员,要求开走车。可对方一直不同意,最后不接电话,关机“失联”。事发一年内小于多次联系对方未果,向派出所报案。
民警调查:
购车时业务员签假名,露出狐狸尾巴
民警调查此事时,很快发现辖区还发生过类似案件:2016年5月,王先生也是通过一家“低首付购车”的公司买车,缴纳1.4万元后,一直没提到车。王先生报案时叙述的经过,和小于的遭遇高度相似。民警判断,两起遭遇背后,可能是同一个公司设下的圈套。
这家帮助“低首付购车”的公司是什么公司?由于小于一直未提供购车合同,民警到小于购车的车行调查,发现和车行签订购买协议时,签字的是业务员,留下了一个“徐海涛”的名字。经过调查,“徐海涛”是一个假名。随后,民警落实了“徐海涛”的真实身份:徐某(35岁,日照人)。
2018年10月7日,民警将徐某抓获。一天之后,民警又将徐某的同伙宋某(36岁,即墨人)抓获。经过审讯,两人交代了以“低首付购车”为幌子诈骗的事实。除了诈骗小于和王先生的两起案件,两人还以类似方式诈骗过两起,涉案车辆已被两人抵押换取钱财。
骗局真相:
买完车再索“手续费”,不交立马抵押
民警审讯后查明,两人以前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从事过代办购置车辆手续业务。两人辞职后一起成立了一家类似的公司,起初就是单纯帮忙跑腿办手续,挣辛苦费。2016年3月,两人买了房,为了偿还房贷,他们开始琢磨如何牟取更大的利益。两人利用客户急于买车的心理,签订借款合同时,只是给客户算首付后应该支付的月偿还金额,剩下的各项费用,客户不问,他们就不细说。
宋某在接受讯问时交代,他们的公司不仅声称“低首付”购车,还承诺“零首付”购车。他们所谓的“零首付”,其实是盯上了那些急于买车的外地年轻务工人员,利用他们贪图便宜的心理,车辆手续办好后,他们再扣下车,索取高额手续费。如果客户答应支付,就会付出远高于车辆原价的金额。“拿小于来说,他如果再支付80000万元的费用,加上刷信用卡透支的首付和需要偿还汽车贷款,就算不加利息,实际购车款也超过21万元,超过了10多万元的车价。”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客户不支付,宋某和徐某会直接将车辆抵押,由此牟利。
1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宋某和徐某因涉嫌诈骗被即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调查:
畸形需求加上销量任务,骗子有空钻
“我们希望这起案件,能给年轻人带来启示。”民警称,他们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年轻人明知全款、分期付款或者贷款等方式都买不起车,却因为好面子、超前消费等各种原因有购买车辆的需求。这些需求,其实是畸形心理产生的消费需求。“畸形需求”加上部分车行工作人员为完成销售任务而放松审核,某些机构只看价格不看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就收车,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买辆车动辄花费数万元、10余万元,甚至价格更高,我们建议年轻人买车时,一定要准确判断自己的经济状况,多向朋友和长辈请教,切莫冲动。”民警建议,年轻人如果要通过贷款购买车辆,正规的金融机构不给贷款,未必是一件坏事——贷款资格的审核不仅是金融机构必要的手续,对于个人来说,更是一项前置保护,能保护贷款申请人陷入经济窘境,更能规避法律纠纷。除此之外,签订各种合同时不要着急,一定要细细看清楚各项条款,避免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