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容百科技(688005.SH)和杭可科技(688006.SH)下发行政监管函,直指两家公司IPO过程中的信披问题,同时对两家公司均作出“1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上述两家公司由于双双踩雷比克动力,撞上监管枪口。
2019年11月7日,容百科技公告对比克动力的2.06亿应收款项逾期,随后杭可科技披露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约1.06亿元,并提示回款风险。
随后,监管查明两家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涉及比克动力的相关事项存在信披漏洞。具体而言:
容百科技:1)未充分披露比克动力信用风险大幅增加的情况;2)未披露比克动力“回款”的实质为以自身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偿还逾期应收账款。
杭可科技:1)未披露比克动力暂停执行合同情况及可能由此导致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相关预付款披露有误;2)未披露比克动力应收票据(涉及7232.7万元)到期无法承兑的情况。
同时,监管对涉及两家上市公司的中介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的4名保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4名注会。
容百科技上市主承销商是中信证券,证监会对其保代高若阳、徐欣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会倪国君、何林飞出具警示函。
杭可科技上市主承销商是国信证券,证监会对其保代傅毅清、王东晖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会赵丽、金东伟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