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可转换优先股有哪些优先权利?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多数情况下,优先股股票实际上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优先股虽然是股权投资的产物,但是由于投资协议中往往有优先清算权、回购等条款,让其又多了债务工具的属性。那么,可转换优先股有哪些优先权利?
【1】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2】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就可以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也就是优先股股票不包含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但是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些,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够行使。
总的来说,从被投资企业的角度看,如果自身的经营效益好经营风险小,企业一定优先采取债权融资而不是股权融资。而且企业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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