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金融报
免费送出去的控制权,现在又被退回来了,这是什么操作?
近日,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裕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现任实控人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常州科技街”)计划将控制权再“返还”给上市公司原实控人王建新。
公告中给出的理由为,因常州科技街未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受托投票表决前,会征求王建新意见。鉴于其意见会影响受托人的表决结果,基于更谨慎的判断,公司的实控人仍为王建新。
控制权“原路返回”
上述变动可以从两个多月前说起。
6月14日,裕兴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王建新和其他股东与常州科技街签署了《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将共同持有的占总股本28.98%的股份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常州科技街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市科技街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常州市科技街,实际控制人由王建新变更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委托的表决权未涉及交易对价,即王建新等人将上市公司控制权送了出去,并且未附加其他条件。
此番举动引来了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先后两次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王建新通过委托表决权方式转让公司控制权的原因、无偿委托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何确保控制权稳定性,以及常州科技街后续是否有明确的受让公司股份的计划或安排。
裕兴股份回复道,委托表决权是拟通过引入政府战略联盟,突出和强化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指导和支持。至于无偿委托,是出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此外,根据常州科技街出具的说明,其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但“剧情”并未结束。8月23日,在变更控股股东、实控人仅仅两个多月之后,裕兴股份表示,常州科技街将公司实控人的地位“返还”给了王建新。
委托表决权并直接改变了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做此决定必定是经过了慎重考虑。但为何在短短时间内,公司控制权变更后又“物归原主”?
为此,《国际金融报》记者向裕兴股份发出采访函并致电,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具体原因都以公告为准,暂时没有其他信息可说明。”
为保控股权?
公开信息显示,裕兴股份成立于2004年,专注于聚酯薄膜制造,主要业务为中厚型特种功能性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2年,公司成功在创业板上市。根据年报,2016年-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亿元、5.91亿元、7.38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7224.31万元、6895.82万元、7621.19万元。
此前,有市场人士表示,王建新等人委托表决权给政府是为了防止公司第二股东“争权”。
据悉,公司二股东为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人济”),截至2018年底,其持有了裕兴股份10.1%的股份。
而今年开始,北京人济频频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根据披露公告,在今年5月-6月期间,北京人济多次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累计增持了2.02%股份,其持股比例也上升至13.33%。此外,根据公开信息,北京人济与第三股东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佳信”)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双方共计持股16.74%,与控股股东王建新的股权相差缩小至不到7%。
北京人济的频繁增持,是否表明有意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
对此,北京人济回复深交所表示,没有谋求裕兴股份控制权的计划或安排。后续若有权益变动,其将按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知名律师严义明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以现有信息很难判断,如果该上市公司未发生经营困难的情况,委托当地政府可能为显示与政府的关系,对第三方起到一定威慑作用。”
另一方面,今年4月,王建新拟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73%股份,而到了6月则决定提前终止此次股份减持计划。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7年,王建新曾以13.42元/股的价格减持了450万股份,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5%,实现了高位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