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鹤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防止非法运输车辆成为传播疫情的途径,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凡是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经查证属实一律顶格处罚。
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通过公共网站、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发布揽客、拼车信息,一经查处将依法严惩。
三、提醒广大市民减少非必需出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有效切断疫情通过车辆等交通工具进行传播的途径。
四、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举报电话:12328。
特此公告。
鹤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9日
来源:无限鹤壁、鹤壁市交通运输局
值班编辑:陈晓城、刘颖
责任编辑:李腾
总值班: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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