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并于9月10日正式实施。这次的车险改革被媒体称为“目前国内最大一次”的车险改革。
以往保费改革后,都会引发网友们的抱怨,认为保费负担越改越重。此次中国银保监在公布保费改革政策时,对消费者承诺短期内将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车险改革政策出台后,根据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商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来看,基准的确是降了。不过,网上依然有质疑保费不降反增的声音。
此次车险改革有哪些看点?保费究竟是涨还是跌了?
文 | 阿绯
图 | 虹艺
01
车损险涵盖范围更广
根据《指导意见》,车损险中新增了自燃险、机动车全车盗抢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等七项经常发生理赔纠纷的附加险种。
改革后,常见的附加险都被囊括进了车损险,本意是为了减少车辆损坏后的纠纷,但对于以前不在意这些附加险的车主来说,缺少了对附加险的自主选择权,有种“捆绑销售”的嫌疑。尤其是认为自己车况良好的车主,他们可能会觉得这些附加险无用且累赘。
那么银保监为什么要将这些附加险强制纳入车损险当中?
因为这些附加险单个看起来并不是核心险种,相关的纠纷事件总计起来却是很可观的数字,按概率来看,车主可能不会用到七项附加险中的每一项,但碰到其中的一两项却是很有可能的。由于这些小纠纷不容易被车主预估到,很多车主不会专门一一购买,一旦发生往往吃亏的是车主。
比如车停在路边被人砸了,恰好周围又没有监控,找不到责任人,如果没有购买“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就只好“自认倒霉”。
又比如今年9月份钱塘江涨潮期间,涨潮冲跑停靠的多辆汽车。按旧版车险,如果发动机在本次事故中受损,但车主又未购买发动机涉水险,那就只能自己乖乖掏钱。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但现在只要买了车损险,这些情况就可以得到保险赔偿了。
02
附加费率下降,赔付率更高
《指导意见》指出:“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附加费用率下降的同时增加赔付率,这可一下子击中了业内现存问题的“七寸”,将能有效压制手续费的乱象,扼制行业中的恶性价格竞争。
在法制社会的良好发展下,赔付率实际上是在逐年走低的,但附加险费用率却一直没变,这就会引发一系列“高费用,低赔付”的问题。
在改革之后,有网友嘀咕:“为什么保费返点也没了?感觉比以前亏了。”
网友在贴吧上“吐槽”
要知道,“返点”实际上是属于违规操作。改革之前,“返点”的费用实际上也被保险公司计算在成本费用之内,却不影响赔付金额的比例。而此次调整,压缩了可“返点”利润,将中间的费用实实在在地反馈回车主身上。当然对于一部分车主来说,虽然赔偿额度是增加了,但总归不如前期能够看得见、摸得着、拿在手里的东西好,自然也就觉得支出是增加了。
03
无赔款优待系数记录时间范围更长
《指导意见》中将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赔付记录范围扩大,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公报、智研咨询整理)
“无赔款优待系数”就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人以往年度的赔付记录进行浮动费率的系数。改革前,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没有赔偿记录,那么下一年就可以减少该系数,减少部分保费。改革后,需要连续三年无赔款才能拿到一定折扣。不过,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损小于2000元的交通事故被认为是“轻微事故”,不会被纳入出险次数。
举个例子,如果你2018年出了交通事故,进行了超过2000元的大额赔偿,但是2019年没有。改革前,2020年将按照2019年的情况进行核算,保费相对较低;改革后,2018年出的交通事故会被纳入2020年的保费核算考虑范围。
因此保持良好驾驶习惯的人,就不用担心这点了,因为这条改革条例明显是针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更严厉的约束,长远来看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
04
商车险产品及服务更多样
这次改革,监管部门支持行业定制创新产品,如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新能源车险等,这些都属于新的附加险。
比如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假设出了车祸,虽然已有车损险以及意外险,但人伤赔偿标准依旧是遵循医保标准,如果医疗费用超出了医保范围,那么保险公司可是不会给赔付的。但如果这时候购买了医保外医疗责任险,保险公司就会有一定的费用赔付。
虽然这也算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对于长期需要驾车出行以及相关行业的车主,多一份保障也会更安心一些。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公报、智研咨询整理)
不过,对于一些懒得研究附加险直接购买全险的车主,新增的附加险可又是一大笔支出了。艾迪哥的同事在改革实施前就接到了保险销售电话,建议同事等改革后再购买保险,可能就是因为销售卖出全险得到的利润相对其他险种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