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股票 操盘 概念股 科创版 B股 个股 点评 分析 财经 评论 热点 理财 外汇 期货 知识 炒股 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 > 正文

炒股中介怎么样 百度优惠券

2021-05-03 12:05:17 热点

新疆证监局网站11月26日消息,经核实,中天在线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新疆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期货市场的场外配资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存在极高风险。

记者当日进入中天在线直播间,平台仍在正常播放,还有万人在线。

以提供高倍率杠杆配资为诱饵

记者添加了中天在线助理QQ,以游客身份听课。

中天在线助理介绍,“我们主要是提供实盘会员服务的,包括散户配资、技术服务、操作策略发布、仓位管理、个股跟踪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图片来源:QQ截图

除中天在线外,近日,多地证监局相继公示场外配资“黑名单”,多家场外配资平台位列其中,多数以提供高倍率的杠杆配资为诱饵。

早前,证监会7月8日集中曝光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及其运营机构名单。

四种模式大起底

监管部门指出,“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整治对象包括配资中介机构、软件开发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账户出借人和借用人、资金提供方等。

纵观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系统分仓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账户分仓系统将证券账户拆分为若干虚拟交易子账户,并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2.出借账户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将自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3.虚盘配资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虚拟股票交易系统组织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和资金并未实际进入证券交易系统。

4.点买配资模式。主要指点买人(即资金需求方)提供股票交易策略,投资人(即资金提供方)提供配资资金和证券账户,双方经配资中介机构撮合后进行股票配资交易,并按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近期提醒,警惕“虚拟盘”配资骗局。

裁判文书网近期也公布了多起“场外配资”虚拟盘案件。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对段文敬、李智、陈文鑫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相互合作配合,利用多个微信号虚构“老师”、“助理”、“客户”等身份,以提供高倍率的杠杆配资为诱饵,通过谎称有“行情分析师”指导投资,向被害人发送虚假的他人盈利信息等方式引诱被害人开某投资。组长和(港股00001)组员隐瞒平台以造成被害人损失为目的进而骗取被害人资金的事实,包装平台帮助被害人盈利的能力,骗取被害人的信赖。为赚取“建仓费”、“递延费”等高额手续费,组长和组员不断向被害人发送“行情信息”,诱导被害人频繁“做单”。为造成被害人的交易亏损,组长和组员采用让被害人少赚多亏的策略,在被害人略微盈利时(港股06838)便诱导被害人“出单”,以减少被害人的盈利,在被害人亏损时,以告知行情会反转等方式诱导被害人继续“持单”,以扩大被害人的损失。

经鉴定,该平台未与证券交易所发生数据交换,不存在真实的股票交易行为,且后台具有修改防止盈点的功能。

监管部门提醒,警惕“虚拟盘”配资骗局,可以从以下几个特征辨别是否属于“虚拟盘”配资骗局:一是着力宣传利息手续费低,如低息配资、出金快、操作简单等;二是无法查询交割单;三是虚拟盘的网址很多是由纯数字构成,服务器大多在境外;四是虚拟盘网站不能在官网在线交易,平台客服会跟你说下载软件才能交易;五是资金被要求打入某个个人或公司账户。

此外,监管部门近期提醒,高度警惕所谓股市“杀猪盘”风险。

持续推进打击场外配资常态化

2015年起,证监会开始大力整顿场外配资,目前已对多家公司进行处罚,并屡次警示投资者远离配资。

证监会指出,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场外配资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强调场外配资违法性的基础上,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场外配资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相关新闻
热门推荐

我的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