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半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半年度报告全文的释义章节。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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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业务、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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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可比口径,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发、售电量分别为66.13十亿千瓦时和61.95十亿千瓦时。
2.2主要财务数据
2.2.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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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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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 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该等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3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综述
上半年,本集团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市场需求和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聚焦提质增效、提升一体化运营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105,016百万元(2019年上半年:116,365百万元),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48.6%,同比下降9.8%;实现营业利润31,271百万元(2019年上半年:36,716百万元),同比下降14.8%;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58百万元(2019年上半年:24,243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039元/股(2019年上半年:1.219元/股),同比下降14.8%。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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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3.2.1主营业务分析
3.2.1.1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注:除为本集团内部服务外,神华财务公司对本集团以外的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此项为该业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① 受下游需求及煤源组织影响,本集团煤炭销售量、平均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5.4%和5.2%;
② 售电量同比下降21.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的售电量,包含了本公司于组建北京国电交易中投出电厂于2019年1月的售电量;二是2020年上半年第二、三产业用电需求下降,导致本集团发电量同比下降;
③ 受国际石油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本集团聚烯烃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量同比下降;
④ 铁路运输周转量下降,导致本集团铁路运输业务收入下降;
⑤ 沿海煤炭运价下跌及航运周转量下降,导致航运业务收入下降。
(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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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下降,其中:
① 外购煤成本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外购煤销售量减少及单位采购成本下降;
②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发电量下降导致燃煤耗用量减少,以及单位燃煤成本下降;
③ 运输费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煤炭销售量下降的影响,铁路运输周转量减少;以及租船货运量及租船价格下降。
(3) 其他利润表项目
①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铁路维修工程开工时间推后,计入本报告期的维修费同比减少。
②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归还了部分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减少。
③ 公允价值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相关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实现并转出。
④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于2019年1月31日投资组建北京国电交易的交割日,本集团确认一次性投资收益11.21亿元。
⑤ 上半年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273百万元,主要是计提的应收售煤款的信用减值损失。
⑥ 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已关停的珠海风能的固定资产产生收入。
⑦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上半年本集团平均所得税率为20.7%(2019年上半年:21.7%),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4)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集团制定了以为股东获取最大利益为目标的资金管理政策,在保障持续运营的前提下,维持优良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按照公司政策投资于基建、并购等项目。
①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的原因:2020年上半年净流入同比增长30.9%。其中,神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1,545百万元(2019年上半年:净流入6,840百万元),同比增长215.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款项增加带来的现金流入增加。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导致现金流入减少。
②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的原因: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到期收回。
③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增长的原因:本报告期内派发了2019年度末期股息(A股部分),以及偿还债务的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5)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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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研发投入同比增长67.2%(2019年上半年:183百万元),主要用于8.8米大采高工作面专用设备研制和适用超高巷道、超大压力的特种支架研制,矿井火灾、瓦斯防治、水文地质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服务费支出,4,000吨/年氧化铝中试装置的运转、改造与维护,CO2捕集和封存全流程示范项目、超超临界空冷汽轮发电机组高位布置技术研究等。
3.2.1.2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润构成及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化。除煤化工分部经营收益为负外,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合并抵销前各分部经营收益计算,煤炭、运输、发电分部的经营收益占比分别为51%、33%和16%。
3.2.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3.2.3.1资产及负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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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9,962百万元。其中神华财务公司存放于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7,442百万元,其他受限资产主要是为获得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各类保证金等。
3.2.4分行业经营情况
3.2.4.1煤炭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煤炭生产和下游需求的不利影响,本集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确保煤炭稳定供应,全力满足市场需求,实现商品煤产量145.6百万吨(2019年上半年:145.4百万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54.3%,同比增长0.1%。上半年,井工矿完成掘进总进尺20.2万米(2019年上半年:21.1万米),同比下降4.3%,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进尺19.4万米;哈尔乌素露天矿生产商品煤12.5百万吨(2019年上半年:6.6百万吨),同比增长89.4%。
本集团在已有的“数字矿山”基础上,积极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上半年,补连塔、上湾等5个智能煤矿示范工程开工建设。研发建设智能工作面,神东煤炭已完成10个智能综采工作面的调试,平均自动化率达到86.7%;8.8米超大采高智能工作面创日产原煤6.55万吨的世界纪录;榆家梁煤矿国内首个智能化薄煤层综采工作面贯通,工作面回采率达95%。露天煤矿矿用卡车无人驾驶开始现场测试;成功研制基于北斗定位系统的卡车智能化防碰撞系统终端,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块煤智能干选技术在哈尔乌素选煤厂推广。
用地审批、矿业权接续工作取得进展。哈尔乌素、黑岱沟露天矿共取得规划用地606公顷,两矿林草地报批工作有序推进。宝日希勒露天矿325公顷用地预审获得批复。新街台格庙南区探矿权申办工作积极推进。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价有关的支出)约0.14亿元(2019年上半年:0.11亿元),主要是澳洲沃特马克项目勘探相关支出;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约7.41亿元(2019年上半年:4.69亿元),主要是用于购置煤炭开采所需固定资产、北电胜利一号露天矿建设、准格尔矿区征地补偿及神宝矿区土地使用权支出等。
本集团拥有独立运营的铁路集疏运通道,集中分布于自有核心矿区周边,能够满足核心矿区的煤炭外运。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营情况详见本节“铁路分部”。
(2) 煤炭销售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有煤矿生产。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销售集团统一负责,客户涉及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
上半年,针对疫情导致的煤炭资源阶段性和区域性的不均衡,本集团强化煤炭运输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力保障内外部客户用煤需求,实现煤炭销售量205.3百万吨(2019年上半年:217.1百万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50.9%,同比下降5.4%;其中对已签署三年期(2019-2021年)电煤长协合同客户的销售量为57.3百万吨,占煤炭销售量的27.9%。公司的煤炭销售采用统一的定价政策,上半年实现平均煤炭销售价格398元/吨(不含税,下同)(2019年上半年:420元/吨),同比下降5.2%。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对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73.2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35.9%。其中,对最大客户国家能源集团的销售量为63.0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30.9%。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电力及煤炭贸易公司。
①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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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报告中的本集团煤炭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2. 2020年上半年,年度长协中较低热值煤的销量占比下降,导致年度长协销售均价出现结构性微涨。
②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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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1月,组建北京国电的交易完成交割,本公司出资资产所涉电厂由本集团内部客户转变为外部客户,导致本报告期对外部客户销售量占比提高,对内部发电分部销售量占比下降。
③按销售区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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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生产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采取多重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全年安全生产计划,按月跟踪进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执行领导带班制,完善全员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会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做好煤矿春夏水害防治工作,梳理露天矿边坡滑坡风险。上半年,本集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4) 环境保护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大力推进复垦绿化,完成重点煤矿的生态治理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继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区粉尘、噪声、废水处理和固废排放治理。上半年,本集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预提复垦费用”余额为34.80亿元,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5) 煤炭资源
于2020年6月30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298.3亿吨,比2019年底减少1.6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145.6亿吨,比2019年底减少1.2亿吨;JORC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78.8亿吨,比2019年底减少1.4亿吨。
单位: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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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6月30日,包头矿区于JORC标准下的煤炭可售储量为157.7万吨。
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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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赋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影响,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数值与矿区个别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6)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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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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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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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58%;(2)生产辅助费用,占22%;(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占20%。
④外购煤成本
本公司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贸易的煤炭。上半年本集团外购煤成本为19,111百万元(2019年上半年:24,073百万元),同比下降20.6%,主要是外购煤销售量及单位采购成本同比下降。
3.2.4.2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抢发电量,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上半年实现发电量62.82十亿千瓦时(2019年上半年:79.90十亿千瓦时),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43.3%,同比下降21.4%(按可比口径,同比下降5.0%);实现总售电量58.76十亿千瓦时(2019年上半年:74.96十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6%(按可比口径,同比下降5.1%)。
有序推进重点发电项目建设。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2×660MW)、爪哇电力(2×1,050MW)#2机组计划2020年底投产。神华国华湖南永州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按计划稳步推进。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移出缓建项目名单,计划年内复工。
持续推进电力系统智能化建设工作。初步形成集“统一开发、统一运维、大数据分析处理、云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业互联网系统。创新实现跨机组间性能优化的大数据对比分析以及机理模型与大数据分析相结合的设备状态诊断,为提升机组经济性提供全新技术手段。
(2) 电量及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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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其他”为本公司组建北京国电所出资电厂于2019年1月的发、售电量。
(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电总装机容量30,929兆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9,854兆瓦,占本集团总装机容量的96.5%。
单位: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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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本集团所属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港电有限责任公司核减100兆瓦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4) 发电设备利用率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031小时,较去年同期的2,216小时下降185小时,比全国燃煤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1,994小时1
1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高37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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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保护
上半年,本集团所属电厂的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各项指标持续良好。上半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售电标准煤耗为309.6克/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市场化交易的电量为29.58十亿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50.3%。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目前,本集团拥有位于山东、江苏、广东的三家售电公司,主要业务是提供购售电、配电网、分布式能源、用电设备管理及综合能源利用等多种电力增值服务。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代理销售的非自有电厂的电量约2.17十亿千瓦时。
(8) 资本性支出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发电分部完成资本开支15.46亿元,主要用于神华巴蜀江油燃煤机组新建工程(2×1,000MW)、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2×660MW)、神华国华湖南永州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胜利能源分公司一期工程(2×660MW)等项目。
(9)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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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255.7元/兆瓦时(2019年上半年:258.5元/兆瓦时),同比下降1.1%。
③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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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发电分部共耗用中国神华煤炭21.8百万吨,占本集团发电分部燃煤消耗量28.5百万吨的76.5%(2019年上半年:88.2%)。
3.2.4.3铁路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努力挖潜提效,推进精细管理,优化设备检修养护安排,铁路运输逐步恢复满图运行,包神线、神朔线刷新日运量最高记录。开放专用线接轨,加大铁路反向运输组织,实施大物流运输专项奖励,探索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加大非煤运输工作力度。上半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133.3十亿吨公里(2019年上半年:142.9十亿吨公里),同比下降6.7%。其中,为外部客户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周转量为12.1十亿吨公里(2019年上半年:15.9十亿吨公里),同比下降23.9%。
(2) 项目进展
本报告期内,黄大铁路山东段建设进展顺利,河北段已开展铺架工程,计划2020年底全线铺通。神朔铁路3亿吨扩能改造工程稳步推进,计划2021年下半年完工。
“神华号”交流传动货运电力机车智能驾驶技术日臻成熟,在神朔线开展“3+0”万吨重载列车的全场景智能驾驶试验,包括:自动唤醒、自动调车、自动无线重联编组、区间自动运行、自动摘车等23个作业场景,进一步减少司乘工作强度、优化运行速度和效率。上半年本集团完成智慧铁路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启动神华铁路调度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铁路货车状态修、移动闭塞等重点项目推广实施;首次成功开行1.6万吨重载试验列车;开展智能变电站改造,应用无人机监测,有效缩减电力设备徒步巡视工作量近60%。2020年7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研制的全球最大功率(单机功率28,800千瓦,单机牵引力2,280千牛)“神24”电力机车下线,再次刷新轨道交通装备的世界纪录。
(3)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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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铁路分部的单位运输成本为0.049元/吨公里(2019年上半年:0.049元/吨公里),同比持平。
3.2.4.4 港口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港口分部生产经营平稳,科技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黄骅港实现煤炭装船量93.7百万吨(2019年上半年:100.6百万吨),同比下降6.9%;杂货装船量32.5万吨,同比增长5.5%;油品装船量282.1万吨,同比增长8.9%。加快推进提能提效项目建设,卸车能力提升至2.2亿吨,一体化产业链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天津煤码头合理调配到港资源,着力提高车辆、船舶周转效率。上半年实现煤炭装船量21.5百万吨(2019年上半年:22.1百万吨),同比下降2.7%;非煤运输量达175.8万吨,同比翻番。
智能港口建设成果显著。黄骅港全流程智能装船取得突破性进展,翻-堆-取-装各环节实现智能管控,填补了世界散货港口智能化装船作业的技术空白。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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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5 航运分部
(1) 生产经营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国内沿海散货运输市场整体低迷。本集团航运分部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集团内部电厂需求、积极开拓外部用户、大幅提升船舶周转效率,努力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2020年上半年航运货运量实现51.3百万吨(2019年上半年:54.8百万吨),同比下降6.4%;航运周转量42.9十亿吨海里(2019年上半年:44.7十亿吨海里),同比下降4.0%。
航运分部持续推进智慧航运信息化建设,采用“集成信息平台+定制化船舶智能应用”模式进行船舶运行管控系统的研制、应用,提升船舶航行安全和管理效率,降低运行维护成本。积极推动岸电使用,将变频技术与岸电技术相结合,靠岸船舶的柴油颗粒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的排放量减少约95%。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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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28元/吨海里(2019年上半年:0.031元/吨海里),同比下降9.7%。
6. 煤化工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煤化工业务为包头煤化工的煤制烯烃一期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及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五、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等)。煤制烯烃项目的甲醇制烯烃(MTO)装置是国内首创的大规模甲醇制烯烃装置。
上半年,包头煤化工努力克服国际原油价格暴跌及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统筹安排生产负荷,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协调疏通销售渠道,确保生产装置安全高负荷运行。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包头煤化工及时推出聚烯烃新产品,其中,聚丙烯安排转产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护品的原料——聚丙烯S2040高熔融指数纺丝料,产品优级品率达到100%,并顺利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检测、国标检测和欧盟RoHS检测;聚乙烯开发用于生产注塑制品的产品,有效推动聚烯烃产品多元化,提高专用料的生产比例,增加聚烯烃产品的附加值。
包头煤化工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和电子化巡检项目按规划统筹推进。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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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分部耗用煤炭全部为中国神华的煤炭,2020年上半年共耗用2.3百万吨,较上年同期的2.4百万吨下降4.2%。
包头煤化工牢固树立“控制总量,达标排放,事故为零”的环境保护目标,确保环保设施平稳高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 项目进展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目前该项目处于开工准备阶段。
(3)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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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分地区经营情况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2020年上半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102,612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97.7%;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2,404百万元,同比增长65.3%,主要原因是印尼爪哇电力1号机组(BOOT项目)于2019年12月投产,本报告期产生收入约人民币15.0亿元。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稳妥开展国际化经营,推进境外项目建设和运营。公司境外各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与国内同步,实行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生产、建设施工等工作。国华印尼南苏EMM一期项目(2×150MW)双机连续运行,其中1号机组连续运行已超1,100天,爪哇电力1号机组投产后已连续运行超200天,经济效益良好。美国宾州页岩气项目29口井正常生产,受国际油价下跌、疫情和罕见暖冬影响,项目处于当期亏损状态,但从项目全周期测算可完全收回总投资,风险可控。澳大利亚沃特马克煤矿项目坚持依法合规,加紧开展前期工作,并与当地社区和原住民组织保持良好沟通;沃特马克公司已向新州政府提交露天采矿租约申请。新州政府已批准的《遗迹管理计划》、《考拉临时栖息地计划》等环境管理计划可在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网站查阅(http://www.shenhuawatermark.com/)。其他境外项目按照稳妥原则开展工作。
3.3 2020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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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目标会受到煤矿用地手续办理进度、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4 2020年度资本开支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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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40.98亿元,主要用于神华巴蜀江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郭家湾煤矿二盘区项目及煤矿采掘设备购置;神华巴蜀江油燃煤机组新建工程(2×1,000MW)、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2×660MW)等发电项目建设;以及黄大铁路建设、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等。
本集团2020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修订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本集团对部分固定资产与折旧相关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24日H股公告及4月25日A股公告)。该会计估计变更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2本报告的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0-04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8月18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袁国强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王祥喜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三)《关于向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本议案所述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珠海码头”)增资方案;
2.批准中国神华向珠海码头现金增资57,563.48325万元,其中55,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313.483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授权中国神华总经理负责珠海码头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珠海码头增资方案须经珠海码头所有股东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关于以所持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神华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1.批准中国神华以所持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准池铁路”)85%股权向神华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朔铁路”)增资,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结果确定增资金额为4,779,854,147.37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从50,000万元变为5,279,854,147.37元。
2.授权中国神华总经理负责上述中国神华以所持准池铁路股权向新朔铁路增资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批准授予董事会以下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1)回购H股方案
a.回购方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收购守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场内进行回购。
b.回购数量:不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10%。
c.回购价格:回购将分批次实施,回购价格不高出各次实际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的5%。实施回购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该范围内确定具体回购价格。
d.回购股份处置:公司完成回购后,将分阶段或一次性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e.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f.回购时间限制:公司在召开定期报告董事会、公布定期报告前30天内,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或者在公司存在内幕消息期间(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收购、资产重组、资产出售等),在公司正式发布该内幕消息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2)授权内容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H股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a.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等;
b.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c.开立境外股票账户、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d.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如涉及);
e.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f.签署及办理其他一切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3)授权期限
上述一般性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最早之日止:
a.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b.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或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上述一般性授权应在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2.董事会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上述一般性授权后,授权由中国神华董事长王祥喜、总经理杨吉平、董事袁国强组成的董事小组及董事小组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H股回购相关事宜。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完善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体系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召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次类别股东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