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网友在论坛发帖,质疑广西某“网约车”代理公司跳过审批程序,在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河西分所为平台旗下的“网约车”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业务不符合规定。为了回应网友的质疑,柳州交警立即就帖子中网友所述情况进行核实。
通过对网友提及的业务,交警部门对其车辆档案进行核查,发现该笔业务审批程序完整、资料齐全,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范,车管所依法为其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业务。为此,交警部门也邀请了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专访。
那么如果市民想要将私家车变身为“网约车”该怎么做呢?
非营运私家车变身“网约车”需要三步:
第一步,先到当地出租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交验车辆。
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所有人要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登记或变更使用性质,在行驶证上签注为“预约出租客运”。
第三步,出租车管理部门对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如果“网约车”变回非营运私家车需要通过这两步:
第一步,到出租车管理部门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二步,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对车辆使用行驶重新申请变更使用性质登记。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您的爱车变成“网约车”后,在管理上有三个方面变化:
1、“网约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不同于私家车了,自登记注册之日起,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2、“网约车”在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按照营运客车保险费率执行。
3、“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通过审批流程,需要办理车辆性质变更业务的车主,可以在柳州市 “三公里服务圈”内的车管所、分所、工作站进行业务办理。同时,柳州车管所还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式“一条龙”服务,便于广大群众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此外,柳州交警还要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参与讨论时应注意言论,不可随意造谣、诬陷,若影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将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韦慧 何美玲 图/李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