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张蕊)今日(5月28日)晚间,深交所公布了对*ST烯碳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公告显示,*ST烯碳将自2018年6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烯碳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这也是2018年度首家被深交所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随着监管层对退市制度的改革日益深入,业绩不好的公司退市将会成为常态。
“此前可以转让‘壳’,现在路已难走,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只有退市一条路可以走。”根据宋清辉的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绩差和问题公司面临退市,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警惕。
*ST烯碳触发被终止上市条件
2018年5月15日,*ST烯碳提出听证申请。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ST烯碳终止上市听证会,现场听取了*ST烯碳的申辩意见。通过向当事人现场释明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事实理由和规则依据,并给予当事人充分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按照宋清辉此前的分析,首次听证会代表*ST烯碳已经步入退市通道,若不出意外,退市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
听证会后,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继续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听证情况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据此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告中,深交所还给出了摘牌原因,“因*ST烯碳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经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2018年4月28日,*ST烯碳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称,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ST烯碳于1993年5月登陆深交所,至今已经25年了。2017年7月6日,因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亏损,*ST烯碳被暂停上市。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在暂停上市后出现如下五种情形,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度报告(即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今年4月28日,*ST烯碳披露了2017年度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5万元,营业收入为24.12亿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5亿元。
但这份净利润超过7000万的年报,却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
对触及退市条件公司“出现一家,退市一家”
实际上,*ST烯碳是否会被终止上市,最关注及最受影响的当属*ST烯碳的股东们,数据显示,目前*ST烯碳总市值60.86亿元,总股本11.5亿股,均为流通股本,总共16.48万户股东,户均持股7006股。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
所谓退市整理期是为退市公司投资者提供必要交易机会,尽量释放风险为目的而作出的交易安排,投资者需仔细、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深交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高度关注即将摘牌公司的投资风险,切莫随意买入。
深交所的公告显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ST烯碳仍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满足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深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深交所受理重新上市申请后,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必要时要求相关机构对公司盈利等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完善市场机制意义重大。未来,深交所会严把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出现一家,退市一家”。
深交所还将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制度,优化财务类和市场类退市指标体系,对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或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的高风险公司加大风险警示力度,不断夯实制度基础,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