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在提交限价申报时需关注哪些方面?
投资者可以选择提交限价订单或者市价订单参与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如果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通过限价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那么,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以以等于或者低于买入基准价格102%的价格来提交买入申报。相应的,如果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通过限价申报卖出所持有的科创板股票,那么,其卖出申报价格是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8%的。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仅针对投资者提交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加以单向限制,对低价买单或者高价卖单不会造成影响。此外,价格申报范围会随着市场动态调整,投资者不用担心交易的连续性问题。
提示投资者,一方面,上述提到的对限价订单设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仅适用于连续竞价阶段,对于集合竞价阶段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不适用。另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的申报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限制,那么,该笔申报将会被交易系统自动拒单。
此外,科创板股票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投资者仍然可以提交申报。复牌时,将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2、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科创板限价买入申报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细则》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买入申报的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这里提到的“买入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投资者小王想买入科创板股票A,如果此时既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也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而股票A的最新成交价为10.00元/股,那么,小王的买入申报就不得高于10.00元×102%=10.20元/股。
提示投资者,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买入申报,不适用上述规定。
3、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科创板限价卖出申报的“卖出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细则》,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卖出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投资者小王打算卖出所持有的科创板股票A,如果此时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仅有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00元/股,那么,小王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10.00×98%=9.80元/股。
同样,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卖出申报,也不适用上述规定。
4、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应包含哪些信息?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可以通过市价申报的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应当包括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其中,买入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
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投资者提交的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时,一方面,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市价申报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都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另一方面,投资者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市价申报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