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油票”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3月1日后公司财务必用。
目录
“开油票”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
一、政策概述
二、重点提醒
三、知识要点
四、如何开具成品油发票(重点)
五、常见问题
一、政策概述
2018年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8年第1号公告《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要求: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且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二、重点提醒
为确保顾客的发票能及时、足额开出,特提醒如下:
1.加油卡客户请在2月28号之前,到开票网点将您已消费油品但未开票部分全部开具。
2.直分销客户请在2月28日之前,到营业厅将您已提货但未开票部分全部开具。
3.从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开具新样式。
三、知识要点
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1、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二、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四、如何开具成品油发票?(重点)
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销售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成品油发票。
(二)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纳税人应按照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发票:
1、成品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自2018年3月1日起,您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和卷票)。(尽快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同一类别油品总量。
5、成品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成品油销售必须要录入库存(包括2018年3月1日的期初库存数和以后购进油品数量),然后开票系统才能开出来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发票打印保存时,系统自动检查本次开具的数量不得大于同类型成品油的可开具库存数量。
7、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
8、成品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1)对涉及退货和开具错误等原因,需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首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时增加成品油专用发票信息选择功能,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涉及销售数量变更”或者是“仅涉及销售金额变更”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当选择是否涉及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即开具时成品油专用发票信息选择处需要勾选“仅涉及销售金额”还是“涉及销售数量变更。如选择涉及销售数量的,必须填入相应数量;
(4)由于折扣折让等原因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开具时成品油专用发票信息选择处需要勾选“仅涉及销售金额”,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时系统屏蔽填入销售数量。
9、发票作废
成品油生产或经销企业可以发票作废功能对当月开具且没有抄报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不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10、系统流程图
五、常见问题
车辆加油费如何入账?
1、企业业务发生少,没有统一管理
公司加油票比较少,没有统一管理,凭员工提供的卷式普通发票报销入账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借:管理费用——加油费/汽车费等
贷:银行存款等
2、公司对发票统一管理,购入加油卡。
公司对车辆加油实行统一管理,每辆车配有加油卡。加油卡充值时取得加油站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特别提醒:这种情况加油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入账计入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因为对于企业来讲,这个时刻还没有实际发生加油的费用支出。
借:预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等
加油卡充值时没有实际发生加油业务,企业不能据以记入费用中所得税前扣除,只能作为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的入账依据,那企业如何才能合理税前扣除呢?
加油充值卡发票在凭卡加油后,我们可以凭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我们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还可以结转费用,税前扣除了。账务处理:
借:相关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等
政策依据: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报销加油票被退回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清楚这些票据被退回的原因。
公司没有车,怎么可能产生相关费用,所以这些费用的发票当然不能入账了。但是如果我们确实是为公司业务使用了自己的车辆,那么我们车辆发生的费用的确可以报销。这样我们可以和公司签订一份租车协议,那么所租车辆发生的费用就理所应当成为公司的费用了。
公司跟个人租车事项办理:
1、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协议包括费用,明确加油费等报销形式。)
2、携带租车协议;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辆行驶本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公章等资料到辖区税务所代开发票。
3、发票复印件交给会计备案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