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滴打车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额可以抵扣吗?
(1)2019年4月1日以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同时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填写购买方名称和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不能报销的发票
可以报销的发票
二、机票、火车票4月可以抵扣的,我们需要登记哪些内容以备后续备查?
如果采用计算机自动化系统,可以改造系统,在相关报销单中增加交通费的票种,计算抵扣税额列;如果采用纸质报销凭证,需要在纸质报销单中体现出相关税额的统计计算。
三、发票名称是“旅游服务*交通费”能计算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吗?
旅行社或网上订的飞机票,取得电子发票,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客运输”同时税率栏是9%/3%的,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或税率栏是6%,不属于旅客运输,不属于合规的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四、4月1日以后的滴滴打车票,但实际坐车日期是3月份可以抵扣吗?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实际发生日期在2019年4月1日后,并取得2019年4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五、我们公司承担审计单位的交通费,其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39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据您所述的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六、我们公司是一家管理软件公司,人力资源成本中很大一部分是员工出差的交通费用,可抵扣的交通费如何处理,才能即高效,又准确的计算出可抵扣税额呢?
(1)交通费中首先是机票的比重一般会比较大,可以采取固定几家大的合作单位,员工出差的机票由这几家合作单位负责提供,月末由其统一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由公司统一结算。
(2)对于火车票,公路、水路客票等小额经常发生的票据,可在员工报销时由员工逐笔登记,月末统计汇总,按票据类型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员工报销时按发生的费用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根据汇总计算出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